上海合同诉讼律师

-张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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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9月26日 来源: 上海合同诉讼律师   http://www.cfhtlvshi.com/

赤法援字〔2017〕7号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区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未成年人维权活动,并务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文字、照片、录像等资料整理后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市法律援助中心。

联 系 人:刘蒙蒙

邮箱地址:cfssfj333@163.com

2017年5月31日

内法援字〔2017〕9号

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精神,加强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于2017年6月1日至7日在全区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为指导,按照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工作部署,加大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律援助维权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内容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律维权意识。

加强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组织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和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深入城镇社区、乡村以及学校等地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未成年人专项维权活动,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法律维权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相关要求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从关注未成年人潜在的法律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协作,积极谋划,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法律维权的政策法规,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维权专项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

各盟市法律援助机构在活动结束后,于2017年6月25日前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文字、照片等资料统一整理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人:乔鹏飞 联系方式:0471-5301500

E-mail:zzqflyzzx@126.com

附件: 盟/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情况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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